婚礼策画师听完新娘的意见后,感到为难:「小姐,很少人会选择用荼糜当作婚礼装饰,它的花语——」
「就是因为花语,我才想用荼糜装饰婚礼。」黄姿汶看向了时正旭,微微一笑:「末路之美,听来很浪漫不是吗?」
时正旭握住了黄姿汶的手,眼中都是对未婚妻的宠爱:「妳开心就好,我没意见。」
「那就这幺决定了。」
荼糜花,末路之美,黄姿汶很喜欢,听来非常疯狂,却也浪漫。
就像她费尽一切心机,舍去一切,终于赢得时正旭的心。
夏季尾声,所有的花朵都凋零时,荼糜却盛开了,因此人们赋予了它青春已成过去,刻骨铭心的爱即将逝去的意义。
时正旭是黄姿汶的国中学长,是学校最帅气,也是成绩最好的男孩,从十四岁起,黄姿汶就跟其他女同学一样,目光总会追随着时正旭。
黄姿汶的日记,每一页都关于时正旭,她对时正旭的喜好几乎了若指掌,知道他去福利社会买什幺零食,知道他座位在教室的哪,知道他最喜欢哪个科目。
说时正旭是她的青春,一点也不为过。
隔壁邻居,与她青梅竹马的沈哲聪看她如此,他那时十四岁,国中男生尚未成熟,总喜欢嘲笑心仪的女孩子,于是他毫不留情的指着黄姿汶笑:「有病,那幺喜欢就去告白啊。」
黄姿汶知道啊,但她哪敢呢?
她知道,时正旭是不会看着她,她太普通,在一群人眼里,很快就会被淹没,怎幺能接近时正旭这样耀眼的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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