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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虽然住在我家,但要见到他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记得「葡萄事件」之后,大概过了两个多星期吧,我才第二次见到他。
那天我刚从补习班放学回家,回到家才想起,妈妈跟着爸爸去香港出差,我得自己打点晚餐,好死不死的,妈妈给的伙食费在弟弟身上,而他那双小时候没被妈妈打断的腿,这时候又不知道跑去哪里了。
晚上九点多,我身上只剩十二块,晚餐还不知道在哪里……
我一个人呆坐在房间里,肚子饿得没办法看书,音乐听到想把音响砸烂,嘴里咒骂着我弟,顺便啃着冰箱里那块早就硬邦邦的凤梨酥,喝着冰水,脑袋里想着要怎幺好好跟我弟弟算这笔帐。
先说好,我家不是甲级贫户,不是没东西吃,也不是没东西煮来吃,而是我不敢碰瓦斯炉,也不会煮东西,因为小学时,有一次我跟弟弟玩家家酒,也顺便把我的头发烧了……
「喂!妳一个人在碎碎念个什幺东西啊?」
这时我房门外传来一个男孩子的声音,我吓了一大跳,也叫了好大一声。
「谁?是谁?」我马上跳到床上,抱着枕头发抖。
「我啦!林翰聪啦!」他听起来好像很受不了我似的。
「你怎幺在家?」听见是他,我这才稍稍地放心了,但我还是没放开枕头,因为我不知道这家伙对我来说是不是具有危险性。
「我为什幺不能在家?」他反问我。
「你不是夜校生吗?应该在学校里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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