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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裴青事件后,我感觉创作者本身或许就不适合结婚生子,或交女友之类的,搞不好连交朋友都不太适合,除非! 本身就是正职吧?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那种事。但不少人觉得创作这种事就是跟赚钱这件事作对,更难听一点就是跟生存这种事作对。虽然很厌恶这种思想,但偏偏这真的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。
我爸妈有时候都会打电话过来跟我说,「我在继续这样下去会很危险,叫我赶快找正职工作。」这种事我能理解,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,那我就要在危险来临前,榨干我每一分秒来创作。
但在我变成完全的抽屉里的人类前,我还有发生一件让我动摇的事,最后一件让我不想完全走进抽屉的最后动摇,那次是我差点就要出版我的漫画。
有一天,是我把我画过的草稿差不多100多张,通通装到新北垃圾袋,再丢到走廊上放着等回收车来回收。结果那几张草稿却不小心被路过走廊的房东给捡到。
那房东捡到我的草稿后,就来跟我敲门,我非常火大,因为我不喜欢我画漫画时候有人来烦我,而且又是晚上时间,我原本不想开门,结果他狂按,让我不得不开门。开门后看到他手上拿着我丢的几张草稿,我气到直接从他手上抽走,直接想关门,结果他手臂挡着门不给我关。跟我说:「你他妈真的是天才耶,画的也太好了吧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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